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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版权范围内普遍存在的一般规则是,对受保护作品的任何使用都必须获得版权所有者的事先明确授权。这一决定在 1998 年 2 月 19 日第 9,610 号法律第 29 条中找到了法律规定,该条规定了该国的知识产权保护。然而,法律本身试图对作者所享有的权利进行限制,在某些情况下允许在未经权利人同意的情况下使用作品。毫无疑问,戏仿的案例最能引起人们的好奇和关注,要么是因为它的受欢迎程度,要么是因为作品具有这种性质的特征。 戏仿是模仿其他作品的创作,具有喜剧目的。戏仿者是批评家,他嘲笑创作,让观察者以一种有趣的方式分析某件作品(Mashal,理解版权法,LexisNexis)。这就是 José de Oliveira Ascensão 所说的“对该话题的不道德处理”(Ascensão,版权所有,Renovar)。
由于戏仿的性质,戏仿者使用预先存在的作品中固定的表达元素,创作衍生作品。音乐、视听或文学作品都可以被模仿。典型的例子是电视节目“Casseta & Planeta”中的场景,它以滑稽的方式模仿了 Rede Globo 播放 电报数据 的肥皂剧。 然而,鉴于原作的滑稽和诙谐基调,模仿者和原作品的版权所有者之间可能会发生冲突。即使没有对其造成任何损害,版权所有者也有可能不会授权进行模仿,只是为了不让他的作品以偏离他理想化的方式传播。正如美国最高法院大法官大卫·苏特在该法院判决中所指出的那样,“人们要求批评,但他们只想要赞扬”。坎贝尔诉。Acuff-Rose 音乐公司,510 U.S. 569, 592 (1994)。出于这个原因,立法者选择给予模仿创作的自由,正如艺术所规定的那样。第 9,610/98 号法律第 47 条。
应该指出的是,未经作者事先授权是合理的,因为社区对这些创作的扩散有着极大的兴趣,这给公众所知的作品赋予了幽默和批判的基调。 作为模仿,创作不能简单地复制原创作品。基本上,你必须向公众传递两个同时且相互矛盾的信息:你正在谈论模仿作品,但它不是模仿作品。黑狗酒馆公司诉。大厅,823 F. Supp。48, 53(马萨诸塞州县,1993 年)。为此,戏仿者必须被授权使用原作中独特的、重要的元素甚至是原作的核心,以确保公众将戏仿作品与原作联系起来。但是,您所雇用的人数不得超过开展该协会所需的人数。Campbell,510 US,589。如果创作非常相似,难以区分,造成市场混乱,就会构成侵犯作者权利的情况。过度使用原作中的元素,并且无法传达出这是一部独特作品的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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